抓好关键少数,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才能更好地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
市应急局从历年典型事故案例中选取部分案例进行公布。请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引以为戒,全面做好“五带头”工作。
2009年10月28日14时左右,在大兴区瀛海镇下十号村瑞中街 4 号院内,由大兴区亦庄镇刘建个人非法建设、北京中兰月阳金属结构有限公司在不具备施工资质的情况下非法组织施工的4层钢结构楼房,在建过程中整体倒塌,造成3名作业人员死亡、2 人受伤。
该非法建筑的结构设计存在严重缺陷,没有设立柱间支撑,无法形成抗侧力体系,在楼面荷载和施工荷载增大条件下,受到施工扰动,导致房屋整体倒塌,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一是该非法建设项目设计图纸存在严重缺陷, 施工单位无施工资质承揽施工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
三是瀛海镇下十号村村委会和瀛海镇政府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科对非法施工现象制止不力。
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个人非法建设、施工单位非法施工引发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对北京中兰月阳金属结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施工现场负责人、该非法建设工程的建设方实际负责人,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是大兴区政府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打击非法建设力度。特别是针对城乡结合部非法占地、非法建设的情况,进一步督促各街道、乡镇和村级自治组织加强监督检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违法违章行为。
今年6月是全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到“五带头”,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维护首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