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结构极为重要,我们在房屋内部装修改造和维修加固需要专业设计、施工团队,擅自改变用途、改建改造、拆改承重结构。大量增加隔墙获改变房屋用途都会引发倒塌风险、开挖地下空间影响基础受力,也会埋下安全隐患。
(一)在金堂县范围内申请装修、改造和维修加固的房屋,需具有房屋所有权证或经金堂县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
(二)实施房屋装修、改造和维修加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取得《房屋结构安全批准书》后方可实施:
(二)房屋权属证明或产权证书;暂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或《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若租房,还应提供租赁合同;房屋原始结构户型图(复印件)
(三)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施工图、计算书(设计方案、施工图A3;原件)
(六)申请人身份证明。如申请人为租房人应当提供产权人及租房人身份证,代办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施工单位资质应达到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三级以上;只涉及搭建钢结构的只需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达到三级及以上
申请人应当按照《成都市房屋结构安全批准书》批准的项目和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未取得批准不得施工,若提前动工则不予受理
第一步:申办单位或个人向金堂县行政审批局工程建设综合窗口提交申报材料,材料齐全无误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二步:金堂县行政审批局工程建设综合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推送现场踏勘,由金堂县住建局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其实质内容进行实地核查,在办理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第三步:对审查通过的房屋结构安全批准,由金堂县行政审批局工程建设综合窗口按照规定流程完成证照制作;对审查未通过的,在办理时限内告知其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