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人了,死人了!”2013年5月8日下午6点,广东某警方接到报案,说是某某酒店宿舍发生了一起命案,在该酒店的员工宿舍里,警方看到了死者陈女士,陈女士不着寸缕,身上的皮肤都变成了青紫色,死亡时间应该是两天前必一运动,两天后警方将凶手抓获。
是谁杀了陈女士?正是陈女士的丈夫彭建友,他为何要杀害陈女士?其实这也是一出婚外情引发的血案,和之前的所有的婚外情血案大同小异——45岁的陈女士和20岁小伙在酒店偷情,不幸被彭建友撞破以后,一场婚姻危机促成了这桩悲剧的发生。
陈女士和彭建友本是自由恋爱,两人结婚后感情非常好,可是这段感情终究败给了现实,陈女士一直想要过挥霍浪费的奢靡生活,但是彭建友胆子小、不敢闯,也没有底气,并且格外有自知之明,清楚自己不能无法承担这种责任,于是裹足不前。
如此,两人之间就有了分歧,其实这时候离婚对他们来说都是一种解脱,陈女士也确实提出了离婚,只是彭建友坚持不肯离婚,因为他不愿意把另一半财产分割给陈女士,不过他也不是完全不愿意离婚,他在等一个时机。
他打算等抓到陈女士把柄以后,再提出离婚,想要用这个把柄逼迫陈女士放弃财产,或者在法院分割财产时占据主动地位,其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无论如何都不会出现净身出户的情况,但商量以后,陈女士主动放弃所有财产协议离婚,却是可行的必一运动。
但陈女士又能有什么把柄?陈女士本来确实没什么把柄,不过因为彭建友打着小算盘,一直不肯离婚,促使烦闷的陈女士开始想着找情人,由于陈女士虽然已经45岁但却风韵犹存,因此吸引到了20岁的小伙子毕某。
毕某作为一个嫩头青,对陈女士的投怀送抱毫无抵抗力,虽然没有多少积蓄,却愿意带着陈女士和其姐姐出去购物,对于她们买两件衣服就要花掉3万元这件事也甘之如饴,比起抠抠搜搜的彭建友,显得大方不少,陈女士对他相当满意。
也正是在这个时候,彭建友敏锐地察觉到了陈女士的异常,经过调查,他发现陈女士曾与毕某开房发生过X关系,这本来对于彭建友来说其实是一个好事,毕竟他总想着要抓到陈女士的把柄,然后威胁她净身出户,但果然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愤怒。
愤怒不已的他和陈女士大吵一架,还把她打了一顿,陈女士受够他这种窝里横的表现,一气之下跑到别地当酒店服务员,住酒店员工宿舍期间,还叫来毕某作陪,两人恩爱了整整一个月,陈女士简直乐不思蜀,俨然忘记了彭建友的存在。
彭建友却没能忘记她的背叛,冷静下来的他开始执着于捉奸,在陈女士离家出走以后,还想方设法要找证据,这才有了开头的血案,彭建友多次在酒店附近蹲点,陈女士也知道彭建友的行为,两人开始了一出猫捉老鼠的游戏。
不过因为迟迟拿不到证据,彭建友焦心不已,干脆在2013年5月6日找上了酒店宿舍,彼时他故意买了把伞,还戴着墨镜,上楼时恰好掩盖了身形,敲门时也耍了个心眼,当时陈女士问是谁,彭建友迟迟不作答,只是反复地敲其酒店宿舍的房门。
陈女士厌烦之余,也只能前去开门,她一打开房门,彭建友就将陈女士往床上推去,陈女士猝不及防,慌乱不已,但终究没有能挡住彭建友发现床上的毕某,毕某一看见彭建友进来,连衣服都来不及穿,就连忙狼狈地绕开彭建友逃跑了。
而彭建友虽然早就已经知道陈女士和毕某偷情的事实,却也无法接受眼前的一切,他目眦尽裂,顺手拿起地上一条带插座的电线,把陈女士的脖子套住,左手用力勒,陈女士当即昏迷,这件事本应该到此为止,可是陈女士悠悠转醒,突然大喊救命。
她的叫喊令毕某一慌张又拿了枕头摁在了陈女士的脸上,一两分钟以后陈女士口吐白沫、嘴里流出了血,万幸还没有出现大碍,她慢慢趴上窗口,又打算呼救,却再次被彭建友拉回了床上,这一次,彭建友死死摁住了枕头,陈女士彻底成了一具尸体。
随后彭建友被逮捕,法院经过审理确认彭建友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剥夺陈女士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系婚姻纠纷引发,被害人陈女士有外遇,对激化矛盾具有一定的过错,对彭建友实施加害行为具有一定的影响,而彭建友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其家属赔偿了陈女士家属的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故对彭建友予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彭建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两个本来步调就不一致的人,强行共处于一个屋檐下,是必然会发生悲剧的,只是悲剧的大小有所差异,这是彭建友和陈女士之间悲剧的根本原因,所以想要婚姻美好,一定要寻求志同道合的灵魂伴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