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有网民发视频称,在湖南省益阳市梓山湖学校,学生们在喝牛奶时,老师让学生们互相干杯,没订奶的孩子委屈巴巴地趴在桌子上。视频引发关注和热议。
视频显示,一名老师举着牛奶说:“干杯,开始喝!”一些小朋友也举着牛奶互相干杯,部分没有订购牛奶的小朋友趴在桌子上。
视频曝光后,在短时间内就获得舆论的普遍关注。不少网民对教师的行为表示不满,认为:“老师这是故意的,这是变相逼着你订早餐奶”“老师一看就是故意讽刺那些没有订奶的学生吧”。据新闻晨报报道,梓山湖学校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们正在处理这个事情,学校有政策,家长自愿订购牛奶。”9月10日,益阳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正在处理此事,“这种行为肯定不对,小孩心里肯定很不舒服,而且这么有意地针对。”华中师范大学社会福利研究中心主任梅志罡表示,上述老师的做法违反了教育公平的理念,“会对不订牛奶的小孩造成心理上的不平衡,甚至带来屈辱感。”
在此次事件中,虽然是老师的行为引发网民的不满,但舆论的焦点也通过此次事件聚焦到学校的统购行为的讨论上,更有甚者指出其中隐藏利益关系,引发了舆论的连带反应,许多家长都在评论中表达了自己对购买行为等遭遇的类似事件的不满,舆论反应逐渐由点及面,体现出一定的普遍性。
齐鲁蛙眼舆情大数据平台监测显示,自2024年09月09日至2024年09月14日期间,互联网上共监测到相关舆情信息75975条。其中短视频声量最大,为55694条,其次是网媒,为15786条。
在舆情发展趋势中,该事件全网声量最高峰出现在2024年09月11日,共产生36324条舆情信息,其中短视频平台最为突出,最高达到26148条传播量,成为该事件的主要传播媒体。
本次事件中央级媒体共有6家(占比7.41%)参与报道,省级媒体37家(占比45.68%),地方媒体29家(占比35.8%),其他媒体9家(占比11.11%)。
事件一经曝出,涉事女老师就成为舆论批评的对象。舆论认为,教师让学生用牛奶干杯,而忽略未订牛奶学生的感受,是缺乏教育敏感性和公平性的表现。例如,有网民指出,视频中未订牛奶的学生委屈巴巴地趴在桌子上,这明显是对他们自尊心的伤害。同时,这种区别对待的做法,也让很多网民认为学校是否在变相强制学生订奶,甚至质疑学校与订奶商家之间是否存在利益关联。
网民普遍认为,教师要求学生用牛奶干杯,无形中给未订牛奶的学生带来了心理压力和排斥感。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没订牛奶尤其是因家庭经济原因不订牛奶学生的不公。舆论认为,教育应当注重公平,尊重每个学生的个体差异和选择权。此外,网民也较为关注此事件中没订牛奶的学生的心理健康。华中师范大学的学者指出,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教育公正的原则,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不少网民在评论中分享了自己或自己的孩子也曾有过类似的经历,并对学校所谓“自愿”提出质疑,认为这是一种变相的强迫。舆论呼吁教育部门和学校应该加强对订购行为的监管,学校应当充分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和选择权,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订购活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在湖南益阳梓山湖学校“牛奶干杯”事件中,表面上看是老师在课堂上引导学生们用牛奶干杯的行为不妥,但舆论更加关注“干杯”事件背后校方的牛奶订购行为,质疑老师的行为是否为引导学生购奶而对未购奶学生有意施加隐形压力。因此,事件发生后,部分网民将矛头指向涉事教师,认为其应承担主要责任。
然而,从舆情处置的角度看,“老师担责”不应成为最终解决方案。一方面,教师应承担一定的教育责任,但在此类事件中,其更多是作为执行者而非决策者出现。另一方面,单纯处罚教师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可能引发更多负面舆情。
因此,在对涉事教师给予合规处罚的同时,也需要对本事件中“干杯”行为的深层原因给出合理解释,学校需要详细解释订购行为的初衷、流程以及确保自愿性的具体措施,公开透明地展示订购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价格、质量、供应商选择等,同时需要更高一级的监管部门出面,调查校方在牛奶推广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当行为,通过公开透明的处置过程,增强公众信任。
在本次事件中,校方回应中使用“自愿”一词来证明其牛奶订购过程的合理性,但在“牛奶干杯”事件的反衬下,这番说辞并不具备可信度。
一段时间以来,在各地因订校服、订牛奶、买保险等引发的舆情事件中,作为主体的涉事方经常表明自己在自愿程序上的合规,“自愿”已成为学校回应舆论的常用词汇。事实上,学校统购行为“自愿”前提的背后,往往也给选择“不”的学生和家长造成了不便,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还形成了来自多方面的隐形压力,“逼迫”学生家长选择参与统购以求方便和安心。也正因此,“自愿”这一词汇往往被网民视为校方等避责的借口。
自愿并不等于无监管、无责任。为了确保学生的权益不受侵害,学校和教育部门应建立起权责明确的监管机制,包括制定详细的订购管理规定、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建立投诉举报渠道等。同时,加强对订购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此次事件也再一次提出了学校和社会商业行为之间存在的界限模糊问题。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部分学校可能借助学校统购的机会,以各种不当方式从中牟利,直接或者间接损害学生和家长的利益。这也是在类似舆情事件发生时,舆论往往会质疑校方和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隐藏的利益链条。
因此,推动基层教育单位和商业行为分离成为当务之急。一方面,学校应坚守教育初心,让教师专注于教育教学工作,避免将过多的精力和资源投入到非教学任务中。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校园商业行为的监管和规范,监督学校的统购行为,在存在统购需求时,由相关部门出面,通过公开透明的招标方式满足需要,确保商业行为不直接影响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让学校回归教学,让教育回归纯粹,才能为学生创造一个健康、和谐的学习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