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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开放、大改革、大发展全面提升八大品质——亮进度”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滨州仲裁委员会办…
作者:小编    日期:2024-10-06    阅读( )

  9月27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大开放、大改革、大发展,全面提升八大品质——亮进度”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滨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场。介绍市司法局、滨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今年以来提升平安品质工作成效和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天召开“大开放、大改革、大发展,全面提升八大品质——亮进度”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滨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场。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庆盛先生,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熊秀诚先生,滨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郭佩东先生,滨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李伟民先生。共同向大家介绍市司法局、滨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今年以来提升平安品质工作成效和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正确指导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始终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法治思想,持续深化“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践行法治为民”三大工作理念,全系统各项工作均实现量的合理增长、质的稳步提升、险的有效控制。

  一、抓工作统筹,全面依法治市不断提质增效。进一步深化习法治思想学习阐释。推动将习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开辟7个学习宣传贯彻习法治思想专栏。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确定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领航25个法治建设重点项目。深化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对12个市直部门开展法治建设专项巡察。系统推进司法行政领域改革。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争取省级改革试点6项,其中市本级4项,县(市、区)2项。同时,承接省委深改委改革事项5项,争取市级自主改革创新事项1项。

  二、抓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档升级。政府决策更高效。今年以来,共审查涉法文件30件、政府合同23个、政府常务会议题80个,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滨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中小学生饮食健康条例(草案)》。行政执法更规范。完成全市行政执法人员2024年度公共法律知识在线培训。与市委编办联合做好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试点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大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类案监督、个案监督、重点监督。行政复议更便民。举办行政复议岗位技能“大比武”活动,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入园区、进企业”。今年以来,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2244件,共受理1211件,案前化解1033件。市本级案前化解565件,案前纠纷实质化解率64.79%。

  三、抓重点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速进位。开展涉企执法监督。部署开展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启用“滨州市涉企执法阳光监督平台”,在全省率先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设立工作,确定13个企业作为联系点并挂牌。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发起成立全省首家企业合规协会。及时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政策专项清理。开展“以案释法助战圆梦”企业法律培训3期,扎实推进“百名律师进企业”活动,为50余家企业提供免费法治体检。做强做大商事调解。指导市调解协会出台《关于加强商事调解组织的若干规定》。今年以来,全市商事调解组织成功化解各类纠纷案件3253件,涉案金额达5.5亿元。

  四、抓要素整合,法治服务供给不断提标扩面。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处化解工作。今年以来,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2.7万余件。加快提升服务质量。建成集成式、一体化滨州市法治为民服务中心,加大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乡村、社区基层一线倾斜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763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印发《2024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滨州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打造“红领巾律学堂”青少年普法品牌,培育9个全省第四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6个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下一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统抓依法治市。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制度,抓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和党中央《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在滨州落地落实。二是深化依法行政。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向乡镇(街道)赋权。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三是优化营商环境。用好“滨州市涉企执法阳光监督平台”,扎实推进涉企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试点,推动成立企业合规研究院,健全合规体检等制度。四是坚持法治为民。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后半篇”文章,在全市打造一批“枫桥式”司法所,开展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试点,加治乡村建设力度。五是推进涉外法治。加快推进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设立涉外法治协调小组,推动成立滨州市律师学院,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为全市企业“走出去”及外资“引进来”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持和专业保障。

  今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滨州仲裁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仲裁工作,围绕构建“1+1188”发展格局总体要求,按照“123”工作思路,聚焦主责主业抓工作提升,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圆满完成全年任务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是在扩大服务领域方面,上半年共立案160件,同比增长20.3%;案件标的额达到11.2亿元,同比增长近5倍;与此同时,积极为基层治理发挥作用,依托分支机构公益调解物业等基层财产纠纷近800件。二是在抓好工作质效提升方面,上半年结案146件,结案率达到91%;其中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67件,调解率达到46%;继续保持撤销率、不予执行率为零。在共同努力以及各方支持下,滨州仲裁工作上半年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实现数量、质量双提升,年初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均按时序进度完成。

  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为抓手,深入学习践行习法治思想,把握好仲裁工作正确方向;有效发挥党组核心和机关支部堡垒作用,教育和引导仲裁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深入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决守住廉洁仲裁、公正仲裁底线,不断增强为民服务能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准,改进工作作风。5月份,组织仲裁工作人员及部分骨干仲裁员共30余人赴鲁北监狱进行警示教育,通过现场教学进一步警示仲裁从业人员守牢底线、不触红线,公正仲裁、廉洁用权。

  进一步排查风险点,健全仲裁案件内部管理流程,在制度层面堵住影响案件质量的漏洞,提升机构案件管理水平。今年上半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对仲裁裁决核阅制度及重大疑难案件专家咨询制度进行了总结完善;二是探索建立仲裁裁判指引体系,先后总结发布涉及仲裁管辖权异议、仲裁时效、民间借贷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公司注销后债务清偿纠纷等案例,努力发挥对“类案”的指引作用,提高仲裁裁判的可预测性。

  仲裁是国际通行的争议解决方式之一,在护航对外开放方面具有先天优势,但国内仲裁工作起步较晚,在涉外仲裁方面与国际同行差距较大;同时受主客观条件制约,滨州仲裁工作基础相较其他地区更为薄弱。今年上半年,立足抓创新补短板,承担市委改革委自主创新任务,积极探索涉外仲裁法律服务模式。一是在培育和提高涉外仲裁能力下工夫,依托厦门大学举办涉外仲裁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一流涉外经贸、法律专家讲授知识,传授经验,组织近40名仲裁从业人员系统学习涉外仲裁知识,开拓了视野、开启了思路;二是在增强涉外仲裁影响力上下工夫,组织相关单位共同召集本地外商外贸企业召开涉外仲裁工作推进会,全方位推介仲裁制度的优势特点,推广涉外仲裁工作;三是在搭建涉外仲裁服务合作平台上下工夫,延请有关方面专家成功组建涉外专家法律顾问团,在全省率先与省律师协会仲裁专业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与广州仲裁委签署“四个共享”合作备忘录,为积极推广和开展涉外仲裁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仲裁实行“专家断案”,抓好仲裁员队伍的职业素养是提升仲裁质量的根本前提。滨州本地法律等高层次人才资源较为匮乏,上半年以仲裁委员会换届为契机,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做实招引措施,以争取仲裁员来源多元化为手段,实现仲裁员队伍充实提升。目前通过仲裁员资格初审的人士超过560名,接近上届仲裁员总数三倍,其中滨州以外人士超过70%,具有博士学位的27名,其中不乏国内行业顶尖专家,整体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明显提高,柔性引进人才取得显著成效。

  十几年来,立足滨州实际,重点抓了金融领域仲裁工作,针对金融行业,制定了专业仲裁规则,成立了银行业仲裁中心,培养和发展了一批掌握法律知识、精通行业规范、善于解决纠纷的专业人才,在打造金融专业化仲裁方面走到了全省前列。今年上半年,总结提炼的《“金融+仲裁”三项创新举措 打造金融纠纷化解滨州样板》工作创新做法入选全市“在知爱建”优秀成果案例。在抓好优势特色专业领域的基础上,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努力开发新的服务领域。四月份在滨州职业学院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仲裁教研中心”,充分发挥仲裁制度特点优势保护知识产权、解决知识产权权益纠纷,促进创新,护航新质生产力。

  提高商事合同仲裁条款签订率是扩大仲裁服务覆盖面的基础,前提是更多市场主体了解仲裁、相信仲裁,最终选择仲裁。上半年,以提供丰富仲裁服务为先导,扎实开展“四进”活动,深入企业、行业及园区等基层单位,细致进行法律“会诊”,在风险防范、合同规范、纠纷化解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举办仲裁大讲堂3期,向近百家企业宣讲仲裁及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企业防范和化解纠纷能力。在走出去的同时,先后开展“仲裁开放日”活动3期,主动邀请几十家企业以及律师等行业代表走进仲裁、体验仲裁,增强对仲裁制度的了解,提高对仲裁工作的认识。

  市司法局作为推进法治滨州建设的排头兵,请介绍一下,在司法行政领域下步有哪些改革计划或措施?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有40余项法治领域的改革任务由司法行政系统承担。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打造法治政府建设标杆。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创新实现“述、考、评、督、责”协同联动,开设县市区《书记话法治》栏目。健全“复议+调解”工作机制,持续深化行政复议员制度建设,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充分显现。探索制定滨州市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等制度,实现全流程、全环节合法性审查闭环。

  二是营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指导各商事调解组织与法院建立民商事纠纷在线诉调工作机制,深化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广泛应用“滨州市涉企执法阳光监督平台”,开展涉企执法经济影响评估,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热线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全省首家企业合规协会的示范引领作用,强化企业合规宣讲与培训。

  三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进一步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创新采取“线上+线下服务”“一村一顾问、一镇一团队、一县一特色”等做法,进一步明晰工作流程、健全衔接机制。推进公证“放管服”改革,推出房屋出售委托公证、学历学位公证、公证法律援助“一件事”办理,提升利企便民服务水平。探索在全市打造“专属、特色、流动”三位一体式多样化观测点,采取学法需求征集、开展普法宣传、重视效果评估等多元融合的方式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

  四是激活基层依法治理动能。深化“心安城市”建设,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不断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深度融合、有效衔接。创新社区矫正“信用+监管+志愿+检察”“3+”工作模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守法守信、主动受矫。持续深化司法协理员制度,在镇街设置司法协理员公益岗,规范“选、聘、用、管、考”流程,有效破解基层力量薄弱难题。

  近年来滨州仲裁办在宣传、推介仲裁法律制度方面推出了诸多举措,今年又创新性组织开展了“仲裁开放日”活动,能否就这方面的情况做一下介绍?

  仲裁作为现代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争议解决方式,具有高效、专业、保密等优势,对于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2024年,滨州仲裁办在吸纳“四进”走访调研工作中“不了解仲裁”、“想亲身体验一下仲裁工作”等意见建议,在“走出去”的基础上,提出“请进来”的工作新思路,创新性提出组织开展“仲裁开放日”活动。3月20日,尝试举办了首期活动,邀请了十数家企业的法务人员参加了活动。受到了参访人员的一致好评。截至目前共举办了四期,接待参访人员近百人,收到了良好效果,进一步提升了仲裁社会知晓率。这一活动已成为了向公众展示仲裁魅力、普及仲裁知识的重要平台。

  一是“实地参观”实现“仲裁制度市场可感、可知”。“实地参观”环节,我们安排专人带领大家参观立案大厅、仲裁庭等办公场所以及党建园地、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图等,并进行了讲解,使大家“零距离”接触仲裁、走进仲裁、了解仲裁,实现“仲裁制度市场可感、可知”。

  二是“体验仲裁”实现“仲裁方式基层可用、可及”。我们将立案所需材料汇编成册,有意识的将在工作实践中,遇到的申请仲裁的基础材料内容不全、不规范、仲裁争议解决条款存在瑕疵等问题,穿插其中,编制成“脚本”,借鉴“情景式体验”的方式,在“体验仲裁”环节,请参访者以“当事人”身份办理一次仲裁案件立案手续。立案秘书按照立案工作流程,严格审核提交的“仲裁申请书”、“仲裁协议”、“证据材料”等,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并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协助“当事人”完善材料,办理完成立案。让参访者在“沉浸”式中体会到仲裁的亲和、便捷,实现“仲裁方式基层可用、可及”

  三是“互动交流”实现“仲裁工作群众可信、可靠”。2024年,滨州仲裁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提出了打造“阳光滨仲”品牌,做到“两个抓好”,(即“过程党建”和“过程管控”),实现“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重大国家战略,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123”工作思路,秉持定位“高”、思路“清”、措施“实”、干劲“足”四字标准抓好任务落实。

  按照“123”工作思路,秉持四字标准,我们对往年仲裁法律制度拓展推介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走出去”,以说“法”、宣讲为主,体现的是“主观性”、“法理性”,讲理论的多一些。受法律知识限制,相对受众范围“面窄”。如何扩大受众范围,进一步提升仲裁社会知晓率,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在“仲裁开放日”活动中融入“互动交流”环节,邀请参与过仲裁的人员现身说法,举行专家现场答疑,解答大家提出的问题,能现场“演示”的现场“演示”,提升大家对仲裁更深层次的理解和接纳;对实践中遇到的常见问题进行反馈,提醒企业合规建设中避免出现类似问题,对企业提出的法律诉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供其参考,形成彼此的互动,更能增加彼此的了解、理解和支持。“请进来”,体现的是“客观性”、“立体化”,让大家更容易理解、接受,实现“仲裁工作群众可信、可靠”。

  仲裁开放日活动是推动仲裁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加深了公众对仲裁制度的认识与理解,也为仲裁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在此我们诚挚邀请关心支持仲裁事业的公众参与到仲裁开放日活动中来。预约电线。

  请问,在规范涉企执法,营造“让企业和企业家舒服”的营商环境方面,司法行政部门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规范涉企执法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针对个别领域依然存在行政执法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现象,市司法局坚持“依法有法办、有法依法办”理念,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建立涉企执法监管“四项机制”,切实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建立执法备案机制,在涉企检查上“减数量”。深入开展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建立涉企执法备案管理机制,研发使用“滨州市涉企执法阳光监督平台”,将执法部门的涉企执法计划、执法过程、执法决定纳入线上监管。依托监督平台建立涉企联合检查机制,整合同一时期对同一企业的检查计划,开展多部门联合涉企检查,压减涉企执法频次。自今年4月份平台试运行以来,有效压减到企检查数量16.1%,从源头上减轻了企业负担。

  二是建立不罚轻罚机制,在执法方式上“增温度”。积极推广包容审慎监管,建立轻微违法行为不罚、轻罚机制。编制出台《滨州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滨州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执法部门累计办理不罚、轻罚案件2100余起,惠及市场主体2100余个,减免涉案金额1400余万元。

  三是建立行政合规机制,在企业合规上“早预防”。编制了《滨州市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在清单中列明合规建议、咨询部门,让企业能够清晰的了解“哪些行为违法、违反了什么法、怎样做不违法”。同时,通过惠企通服务平台向各类企业推送合规信息3000余条,为企业及时了解合规经营政策、避免违法提供帮助。

  四是建立影响评估机制,在涉企案件上“慎处置”。9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试点,涉企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执法决定作出前,对可能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案件,行政执法机关要启动评估程序,充分考量对企业可能造成的经济影响,做出合法适当的执法决定,将执法办案活动对企业的经济影响降至最低。

  原标题:《“大开放、大改革、大发展,全面提升八大品质——亮进度”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滨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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