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必一运动·(B-sports)官方网站官方网站!
必一运动·(B-sports)官方网站 热线电话
您现在的位置: 必一运动·(B-sports)官方网站 > 系统体系 > 噪声控制系统噪声检测标准_
噪声检测标准_
作者:小编    日期:2024-10-12    阅读( )

  (2)对声环境标准的基本概念,给出明确定义。在GB3096-2008中的第3部分,给出了“昼间等效声级”和“夜间等效声级”、“昼间”和“昼间”、“A最大声级”、“累积百分声级”、“城市”、“乡村”、“交通干线”、“噪声敏感建筑物”、“突发噪声”等11个基本概念;在GB12348-2008中第3部分,新给出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厂界”、“频发噪声”、“偶发噪声”、“倍频带声压级”、“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背景噪声”等8个基本概念(还包括“A声级”、等效声级”、“噪声敏感建筑物”、“昼间”和“昼间”、“最大声级”等5个基本概念);在GB22337-2008中的第3部分,新给出了“社会生活噪声”、“边界”等2个基本概念(还包括“A声级”、“等效声级”、“噪声敏感建筑物”、“背景噪声”、“倍频带声压级”、“昼间”和“昼间”等6个基本概念)。它是适用各个标准的关键词,展现了新标准的规范化,同时对正确执行本标准,具有指导意义。

  (5)测量值的计算要求:当各测点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超过5分贝时,只需求算术平均值;当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超过5分贝时,则要用能量平均的方法计算

  但是,在新标准颁布前,我国仅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93,以及《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3、《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93(以下简称“原标准”)。在其适用范围上,基本是环境保护部门的依法行政的依据。进入新千年后,室内环境噪声污染监测需求量大,检测机构呈现多元化,从而促进了噪声监测市场的建立和发展。然而,这两个标准在适用性和操作的可行性上都有很大的局限,很难满足不同环境条件的、不同委托方对噪声监测的具体要求,特别是在为维护人身健康权的环境噪声危害争议的司法判决上,存在依据标准不当的困境。因此,急需满足上述要求的一系列环境噪声标准的颁布,达到适应委托检测方的需要,推动环境噪声监测市场健康发展的目的。

  (3)增加了室内环境噪声限值,为室内环境噪声监测提供直接依据。在GB12348-2008和GB22337中,明确规定了“结构传递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使检测机构对室内环境噪声的监测有了实用的标准依据。特别是居民楼中的水泵、电梯和变压器等设备产生的室内环境噪声污染,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函(2007)54号)对此做出解释,可参照执行GB12347-93。这种“参照适用”标准的“解释”,由于GB12347-2008的颁布,提供了可行的适用标准。这就使环境检测机构进行室内环境噪声污染的监测更具有可行性。

  简易现场检测,常用普通(也叫噪音计)检测设备的噪音。现场检测时,首先估算设备尺寸,然后确定测点的位置。

  我国新颁发的GB 3096-2008、GB 12348-2008和GB 22337-2008等三个环境噪声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已经在200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新标准中,都涉及到室内环境噪声的测量。作为环境噪声的监测机构,如何按新标准的要求对室内环境噪声测量,进行认真而正确的运作,这在全检测行业来说,是一个急需研讨的实际课题。

  测试高度一般为:小设备为设备高度的2/3处;中设备为设备高度的1/2处;大设备为设备高度的1/8处。

  (1)在平面内画出整机设备的包络线)环境近似自由场,也就是几乎没有反射,测点距离增加一倍,噪声降低6分贝。

  同原标准相比,新标准在很多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检测机构开展室内环境噪声的实际需要,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特点上。

  (1)把声环境标准分为“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噪声排放标准”。由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颁发的新标准中,把GB3096-93和GB/T14623-93合并为一个标准GB3096-2008,名称改为“声环境质量标准”,把GB12348-93和GB12349-93合并为一个标准GB12348-2008,名称改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同时还新出台了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使声环境标准形成了环境标准体系的基本框架,这是对声环境标准标准体系建设的一大进步。

上一篇:【重磅消息】生态环境部发布《城市轨道交通噪声排放标准》等3项 下一篇:必一运动噪声检测要点规范掌握噪声监测方法与标准为环保提供科学